一、改革自评表
二、《中德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青岛科技大学中德工程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 学生会是一个群众性的组织,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分团委的指导下,时刻保持最广泛的群众性和组织系统的独立性,本着引导、服务、自主的原则和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依靠全体学生开展有利于学院建设和学生发展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和学院乃至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三条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带领同学努力学习、勇于实践,引导同学成为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第四条 倡导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研、学术、文娱、体育等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为同学成长成才铺路。
第五条 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同学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学生参与中德工程学院教育和管理事务。
第六条 为了确保各部门正常工作,对学生会成员进行科学管理,保障学生会成员的廉洁、优化,调整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使中德工程学院学生会各部门有一个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制定该制度。
第二章 成员相关事项
第一条 成员基本条件: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明礼诚信,严于律己,勤奋学习,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志愿服务广大同学,有能力处理好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关系,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第二条 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严格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3、凡中德工程学院学生在遵循章程情况下均可申请加入学生会。
4、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有参加例会和组织学生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6、有对学生会工作进行讨论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7、有保护、爱惜学生会的一切财物的义务。
8、有在学习、工作上做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的义务。
9、有积极参与支持学生会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的义务。
10、有遵守本章程,维护中德工程学院学生会的荣誉和形象并保持内部团结的义务。
第三条
1、若学生会成员因退学和开除学籍等各种原因离校,其会籍自然取消。
2、若申请退部,须填写退部申请。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退部。
3、学生会成员所在职位任期均为1年,若有特殊情况经中德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讨论过后另行决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组织原则
第一条 组织机构
1、由分团委老师指导,根据工作需要,中德工程学院学生会设执行主席一名,主席团成员共三名,秘书两名,各部门设部门负责人若干(不得超过三名)。名额数量及人员确定由主席团经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2、学生会下设主席团、办公室、宣传中心、权益中心、学术中心、文体中心。
第二条 组织原则
中德工程学院学生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重大问题须经集体讨论后,方可最终决定。
第四章 部门职责
一、主席团
1、领导中德工程学院学生会工作,对中德工程学院学生会全面负责,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院团委组织、院领导、辅导员汇报工作。
2、传达、落实学院的有关指示和建议,在广泛听取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并检查、督促各项计划、制度等的实施。
3、以同学为本,开展服务同学的活动,深入同学,负责组织学生会重大活动和工作。
4、召开学生会部长例会,检查总结工作的进行,及时听取各方面意见。
5、协调各部门关系,促进相互配合,共同进步。
6、对中德工程学院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
7、在新一届学生会干部的换届选举工作中,协调好各部门的交接工作,认真指导新成员工作,保证学生会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开展下去。
二、办公室
1、以协助秘书长老师、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为工作重心,促进学院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起草、印发学生会工作文件。
3、做好各项活动经费的预算、支出、收入登记,并负责管理学生会自主活动经费,定时定期向老师及主席团做账目汇报。
4、负责向学校财务处报销学院活动所需的经费。
5、保管院学生会文件、信函、报纸等各类文件影视资料,做好各项活动材料的归档、存档工作。
6、协助筹备院各大型会议,做好会议通知、记录、考勤等相关工作。
7、学生会仓库的物资入库与出库的统计,物资的整理归类与统计,负责保存仓库钥匙。
8、负责各个部门的会议内容的记录并进行相应的备案。
9、整个学生会学期初的工作计划汇总和学期末工作总结汇总。
10、负责大型活动的各领导各部门人员座次安排。
11、负责各项活动会议条幅的准备与制作。
12、积极配合各个部门与学院相关的活动。
13、直接对学院学生会礼仪队负责。
14、负责学院礼仪工作的安排,营造中德工程学院的良好礼仪形象。
三、宣传中心
1、负责承担各个部门活动中的影像资料的拍摄和收集并负责保存,并将部分资料公开到相关网站。
2、学院相关的视频、摄影、喷绘、装饰饰品、电子杂志等制作。
3、及时撰写并发布与学院、学院学生会相关活动新闻。
4、负责各类活动的海报、展板制作和KT板的使用。
5、为学院、学生会举办与承办的各类活动进行前期、后期宣传,并在举办活动时进行实时记录与报道。
6、微信公众平台和QQ服务工作账号的管理、维护与发展。及时发布活动预告,学院动态,让广大同学及时了解学院动态以及各项公告通知,做好大学生的思想引领及服务工作。
7、繁荣校园文化,传递校园信息,展示校园风采,宣扬时代精神,发展特色文化,培养实践动手能力。
8、负责重大活动舞台布置及幕布设计工作。
9、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利用多项宣传平台传达活动信息和学生会理念。
10、协助学院团委及学生会各部门举办各种活动。
四、学术中心
1、开展形式多样、对口专业性强的活动,如辩论赛、演讲比赛、成语大赛、德语知识竞赛、学习经验交流会,提高同学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直接对学院学生会辩论队负责。
3、负责校级辩论赛队伍的训练和比赛安排。
4、结合实际需要,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适时举办各种与学习有关的专题讲座或报告会,陶冶情操,开拓视野。
5、积极联系各班学习委员,深入调查、了解一定时期内同学们的学习动向和意见,及时汇总,主动向院领导反映,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
6、定期开展有关安全方面的宣传,增强学生法纪观念和安全文明意识,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7、负责学院内学生日常生活监督和管理的部门,严明校风校纪。增强学生自律意识。
8、负责学院内部学生宿舍的卫生检查工作、早晚自习、上课出勤情况并及时做好统计后上报学院。
9、举行宿舍文化节、舍歌大赛等相关活动,为同学们的宿舍文化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五、文体中心
1、负责组织、策划,配合学校及学院举行的大型活动,如迎新晚会、新生才艺大赛等活动。
2、负责校级文艺活动的配合工作,组织并指导学院的学生的参赛训练,例如五四大合唱等活动。
3、对内为展现同学们的特长提供一个平台,培养同学们健康向上的审美观,活跃大学校园文化气氛,对外加强与兄弟学院的文化艺术交流,繁荣校园文化。
4、领导各班文体委员,组织各类有特色的文娱生活,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5、积极组织策划学校和院里的运动会以及举行各类体育活动,充分展示学生的体育水平和运动热情。
6、积极配合参与代表学院的校级体育活动,例如校级运动会。
7、负责参与校级体育活动的运动员的训练安排。
8、组织学院篮球队、足球队并开展相关训练,协助参与校级篮球、足球相关赛事。
9、弘扬体育精神,引领同学强健体魄,营造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为宗旨,促进同学们在体育方面的交流,增强同学的集体观念和向心力,充分当好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充分展示我们基础学院的风采。
第五章 工作职责
一、秘书长
1、领导秘书处的工作,主持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
2、对秘书处人员进行分工,落实责任,在做好本部门工作的同时,配合主席团对其他各职能部门进行监督和协调。
3、受学生会主席团的委托,按照分团委的决定,负责向各部分工联系工作,分配任务。
4、秘书长由院辅导员老师兼任,负责学院学生会的指导工作。
二、执行主席
1、全面负责学院学生会工作,主持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
2、指导、监督和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4、主持召开学生会会议,及时总结学生会工作,研究如何提高学生会工作水平的方法。
5、及时向院领导及导员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和帮助。
三、主席团
配合秘书长,做好分管工作,对本部门工作积极提出建议。秘书长不在时代理秘书长的工作。工作直接向执行主席负责,协助执行主席搞好工作,分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主席不在时,副主席代理主席的工作。
四、秘书
1、配合秘书长工作。
2、配合执行主席做好分管工作。
3、配合主席团做好各项工作。
五、部长
1、领导本部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预算本部活动的经费,检查工作执行情况,及时汇报。
2、对本部干事合理分工,关心其思想、生活、学习,定期做好对本部的鉴定工作。
3、了解本系统对本部的意见及工作情况。
六、副部长
1、对部长负责。
2、配合部长工作。
3、认真做好部长安排的各项工作,对本部工作出谋划策。
4、部长不在时,可受委托负责本部工作。
5、关心部门干事,认真做好干部培养工作。
七、干事
1、对部长、副部长负责。
2、主要职责是遵从各项工作安排,具体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工作要有服务意识,对工作要积极热情,认真负责。
4、在做好本部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其他部门搞好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八、成员基本素质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并自觉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去。
2、理想崇高,思想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愿为同学全心全意服务。
4、品学兼优,在各个方面能成为广大同学的楷模。
5、善于团结同学,能够严于律己,处处以身作则,群众威信高。
6、能够坚持工作原则,有着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科学的工作方法,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
7、能够主动开展工作,富有开拓创新意识,有着较好的组织和实干能力,既能独立承担工作任务,又能很好的与其他部门协同合作。
第六章 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物资管理
1.办公室以有利于工作为原则安排各办公室内部设施的使用。各部门的物品上报青岛科技大学学生会工作实用手册J314办公室秘书处后自行保管使用,其余学生会公共物品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共物品的使用需经过办公室秘书处同意并登记,各部门公共物品的借出必须经过办公室秘书处的同意并登记。
2.各部门借用学生会物品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注明借出物品名称、数量、借出时间、归还时间、借出者、使用者等信息,否则不予借出。办公室秘书处应对物品做好记录并责任落实到人。
3.办公室秘书处每月末盘查办公室设施、用品所出现的问题并及时报告秘书长,及时寻找责任人,责任人应主动维修或赔偿。
4.各部门在使用办公用品时,应做到节约材料、爱惜物品。物品使用后务必及时保存并摆放整齐。
5.学生会换届后,上届学生干部若不再留任,应及时将自己使用的一切公共物品或设施,包括门、柜子、抽屉的钥匙等交下一届办公室负责人,供下届学生会统一调配使用。
6.学生会物资出借、归还流程 :
1、日常物资申请使用流程
(1)在周计划中提前提交计划。
(2)向学生会办公室秘书处(分管物资人员)提出申请,得到允许后方可借用。
(3)在日常物资借用表上填写记录。
(4)经值班人员确认后离开。
(5)在指定日期归还对应物资,逾期不归还者追究其责任。
2、重要物资使用流程
(1)在周计划上提交重要物资使用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并由主席团通过。
(2)借用时联系办公室秘书处(分管物资人员),相关人员在场时方可借用。
(3)在日常物资借用表上填写记录,主要物资做批注。
(4)经值班人员确认后离开。
(5)在指定日期归还对应物资,逾期不归还者追究其责任
7.赔偿方式:
1)购买同种价值的同种物品。
2)根据损坏物的原价和损坏程度判定赔偿现金数额。
二、办公室使用规范
1.学生会办公室是日常办公场所,严禁吸烟打闹、大声喧哗。保持地面整洁,桌椅摆放整齐,柜子保持上锁状态,橱柜内物品摆放整洁,不得随意翻阅、外带。
2.办公室内皆为公共物品,不得擅自带走或挪作他用,若要借用,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用完后送归原处,并且细看办公室物品借用登记表。
3.非日常办公或值班时间,办公室要上锁,如需要开门,请及时联系秘书处。值班人员可以在办公室内自习,进入办公室人员需要登记记录,但严禁带非学生会人员进入办公室。
4.办公室钥匙由秘书处秘书进行保管,不得转借,假托他人,也不得私自配备。若钥匙丢失,应及时上报补赔。如有需要,请及时联系秘书处。
第七章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1、学生会活动经费由学生会秘书处进行管理。经费用于中德工程学院学生会开展学生工作和活动以及置办相关办公用品。
2、学生会全部资金,由学生会统一管理,所有支出和纳入由分团委老师亲自调拨。
3、申请资金须经分团委老师同意后可调拨资金。资金数目由分团委老师决定。
4、挂账制度流程
1)活动做出预算→联系秘书处秘书进行申请→经审批后购买→根据发票进行报账;
2)联系秘书处秘书申请→审批后带一卡通去利群购买→填写相关信息;
3)注:若无发票或收据,则根据结算截图视情况报账。
5、挂账制度规范
1)一次使用不完的消耗品,使用完成后需交给秘书处保管(宣传中心可留下自用),以便其他部门借用,节约资源;
2)对于事先来不及进行经费申请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可先发放资金或者由主办方先行垫付,但事后活动方应及时将《申请表》补交秘书部备案;
3)原则上活动支出总额不得超过策划预算,否则应由活动负责人向学院分团委老师请示,申请即时资金,并做好相关登记。
4)由权益中心拉得的外来赞助资金及物品,需由权益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汇总及明细,并将资金及物品汇总表交到秘书处备案;
5)各部门取得的赞助经费须及时向秘书部提交备案,由秘书处保存活动申请表(注有赞助金额数),任何资金及物品严禁学生会下属各部门截留收入物品的使用应由相关部门申报主席团批准,并向秘书处详细汇报。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藏匿、私分赞助物资。
6、财务申报流程
7、秘书在挂账之后进行报账表格填写。以便学期末的财务账目整理。若账务出现问题财务秘书应及时查询坏账。
8、经费使用需实事求是,使用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更换名目,冒名顶替。学生会指导老师及主席团有权对各部门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
9、若任意团体或个人擅自挂账,则将进行相应惩处。
10、网上购买相关物品时,需提前报给主席审核,当主席审核通过并做好相关登记后,购买人方可将物品发给分团委老师进行代付。
11、学生会物资出借、归还流程
1)日常物资申请使用流程
(1)在周计划中提前提交计划;
(2)向学生会办公室秘书处(分管物资人员)提出申请,得到允许后方可借用。
2)重要物资申请使用流程
(1)在周计划上提交重要物资使用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并由主席团通过;
(2)借用时联系办公室秘书处(分管物资人员),相关人员在场时方可借用;
(3)在日常物资借用表上填写记录,主要物资做批注;
(4)在指定日期归还对应物资,逾期不归还者追究其责任。
第八章 活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对于由中德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发起的活动,包括某一部门或几个部门联合组织发起的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 活动的策划及方案
原则上,各部门在学期初拟订活动的初步方案,再由主席团总结所属各部门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制定该部门的工作计划,提交主席团讨论。之后秘书处将各部工作计划汇总并整理成相应文案并保存。
活动申报制度
1.活动开展前,各部部长必须向学生会主席团申请,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活动的名称、地点、时间、面向的对象、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活动的目的、意义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申请书中还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和总计费用,需要协助的其他部门名单,由主席团批准后方可开展。
2.若活动范围庞大,涉及部门众多,须先提交主席团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对活动计划加以进一步完善,然后上报院团委。
第四条 活动申报后续
1.申请通过,主管部长不得推委、拖拉,应按时按照策划方案举办活动。
2.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学生会各部不得擅自举办活动,否则,将按《岗位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给以处理。
第五条 活动宣传制度
1、活动负责人应在活动开展一周前,通知宣传中心进行相应的海报制作及张贴。以避免造成活动冲突影响宣传中心工作质量。
2、活动宣传所需方式由部长决定包括喷绘、海报、横幅等方式,具体的制作由宣传中心负责。
3、海报制作:海报制作统一用1K纸,颜料、纸张、工具统一到学院学生会仓库处领取。并在学院学生活动中心内进行绘制。
4、活动宣传的具体内容应包括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联系方式、落款等主要内容。
5、海报张贴:海报至少应在活动前三天张贴公示。海报张贴位置必须符合规定,不得随意乱贴,否则后果自负。张贴之前应提交申请并提前与宿管商议,是否同意张贴。
6、微信平台:活动负责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宣传中心负责人进行准备工作,具体内容应包括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等。传媒部负责通过微信平台做好宣传工作。
7、条幅悬挂:条幅内容及形式需在活动两天前由分团委老师确认。
第六条 活动汇报制度
各部部长在例会汇报工作之外,须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不得拖延、包庇、隐瞒、弄虚作假。汇报内容包括校直管部门下达的指示以及本部门组织和举办活动的进展等。
第七条 活动工作组成员义务
1、根据活动的主题、规模等确定活动主要负责人(1名),再由负责人确定具体人员。
2、工作人员有权向活动负责人或主席团提出有关活动开展和人员工作安排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3、工作组成员必须接受活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必须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开展工作。
4、活动负责人应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成员的工作范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同时还应明确活动各项工作的进度,提高工作的效率。
5、成员之间应协调一致,在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团结合作。
第八条 活动开展制度
1、学生会各部必须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正常、及时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计划方案。
2、工作组在活动正式开始前二周(以上),制定出详细的活动策划、具体工作安排、及前期宣传等,活动策划书并于活动一周前上交秘书处,做好前期工作。
3、活动正式开始当天,工作组成员必须到场,若遇特殊情况,则必须向主要负责人书面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准假。
4、活动开始三天前,及时通知宣传中心进行相应的影像资料的拍摄和整理。以便后续工作的展开。
第九条 活动的总结
活动总结由活动总结表、活动总结电子文档、例会汇报三种形式呈现。
第九章 学生会会议制度
一、中德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部门负责人例会制度
(一)例会制度要求
1、每周定期举行一次学生会主席团部门负责人例会,时间暂定于每周的周日晚上。如遇特殊情况可由主席团临时举行召开主席团部门负责人例会,由秘书处协调并发出通知,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2、例会地点由秘书处与学院协调,开会前统一发出公告,告知与会人员例会地点。
3、例会由主席团和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出席。主席团负责主持会议,秘书处秘书负责会议记录。
(二)例会组织要求
1、例会期间各部门负责人和秘书处秘书应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将计入以后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考核,并在会后发给主席团审核和其他部门负责人查阅。
2、例会期间由秘书处秘书进行点名,并记录主席团、部门负责人的出勤情况和会议表现。以上内容将计入工作考核。
(三)例会内容要求
1、会议首先由以中心为单位,各部门负责人汇报本周的工作情况。
2、会议紧接由秘书处秘书汇报对各部门的考核情况,指出优点与不足。
3、会议最后由主席团提出下周的工作计划,强调工作重点与需要注意的问题。
4、以上各条例秘书处秘书必须做好相关工作,如有工作失误,导致信息传达失误或故意信息传达延迟,将会写入个人考评。
(四)例会纪律要求
1、例会期间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需向主席团请假。主席团遇特殊情况不能主持例会,可与秘书处沟通后由秘书处秘书代理主持会议。
2、例会期间任何人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吃东西,。与会人员应衣着整齐,仪表端正。严肃、认真虚心的听取会议。
3、例会期间不能乱丢垃圾。个人垃圾应在例会结束后随手带离,并把例会地点的桌椅恢复原位,走时应随手关灯。必要时需安排人员对会议场所进行打扫。
二、中德工程学院学生会各中心例会制度
(一)例会制度要求
1、学生会各中心例会每周定期举行一次,时间暂定于每周的周一、周三晚上,如遇特殊情况可由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临时举行召开部门例会,并由中心内部发出通知,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2、例会地点由中心内部与秘书处协调,开会前发出公告,告知与会人员例会地点。
3、例会由执行主席,各部门负责人,各部干事共同出席。执行主席与部门负责人负责主持会议,秘书处人员负责会议记录。
(二)会议内容要求
1、会议首先由以各部门为单位,各干事汇报本周的工作情况,总结成绩与不足,部门负责人认真听取与会成员汇报近期的工作情况,提出希望和要求及今后努力的方向。会议可长可短,讲究务实,不走形式。
2、会议由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发言,部署下周任务,强调工作重点与需要注意的问题。
3、以上各条例秘书处人员必须做好相关工作,如有工作失误,导致信息传达失误或故意信息传达延迟,将会写入个人考评。
(三)例会组织要求
1、例会期间部门负责人和各干事应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将计入干事工作考核,并在会后发给部门负责人审核。
2、例会期间由秘书处秘书进行点名,记录各部门负责人、干事的出勤情况和会议表现,以上内容将计入以后的工作考核。
(四)例会纪律要求
1、例会期间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干事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2、例会期间任何人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吃东西。与会人员应衣着整齐,仪表端正、严肃、认真虚心的听取会议。
3、例会期间不能乱丢垃圾。个人垃圾应在例会结束后随手带离,并把例会地点的桌椅恢复原位,走时应随手关灯。必要时需安排人员对会议场所进行打扫。
第十章 值班制度
1、为了学生工作更好开展,学生会办公室需安排值班人员每天值班,该项出勤情况记入考评,由秘书处做好值班表的编排工作。
2、当日值班人员需要在签到表上签到,格式按签到表已有格式。
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迟到早退,因课程安排等原因不能值班的人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秘书处,以便协调安排值班事宜。无故缺勤者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三次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
4、值班期间应保持办公室的整洁。值班时应自觉打扫卫生、熄灯、锁门、关空调,做好办公室钥匙的交接工作,当天最后值班人员应及时将钥匙归还到秘书处。前一位值班人员有责任提醒下一位干事交班。
5、秘书处每星期查一次值班签到表,做好考勤工作。定期向主席团和各个部门
汇报。
6、值班期间应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若工作未完成,须与下一位值班者做好工
作交接,避免工作失误。若各部门或学生上交的表格,由值班人员做好分类整理,并做好登记备案,最后交给秘书处保存。
7、值班期间注意办公室的值班纪律以及礼貌,不得大声喧哗,值班时禁止打游戏。同时,应注意保护办公室的财务。
8、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工作流程。不能消极怠工,应积极为各部门服务。
第十一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励制度
1.每学期期末将依照《中德工程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对在职学生干部进行考核评分,两次评分等级均为优秀的学生会各部门干事有资格获得该年度“优秀干事”称号。
2.在重大活动中能够尽职尽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者将酌情给予相应奖励。
3.对学生会日常工作提出优秀的合理化建议,自觉维护学生会团结和利益者将酌情给予相应奖励。
第二条惩罚制度
1.若学生会成员因退学和开除学籍等各种原因离校,其会籍自然取消。
2.学生会部长例会缺勤一次警告,两次通报批评,三次开除学生会。
3.部长会议正式开始之前,由秘书处进行点名。缺勤3次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
4.分团委值班无故缺勤者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三次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
5.干事,院级通报一次警告,两次清退。干事,两科及以上挂科清退学生会。
6.干事因个人原因与其他学生干部关系不和,使得工作不能顺利完成或集体利益受到损害及故意顶撞上级者,一次警告,两次清退。
7.借用物品必须先向秘书处相关秘书提出申请。经秘书统计后,再将仓库钥匙给予相关部门或个人。不经秘书申请擅自使用仓库物资的组织或个人若经查实将受到相应惩罚并在部长例会上将名单进行公示。
8.各部门使用物品时,需将所借物品的相关信息填写到《仓库使用清单》,若没有进行填写,秘书处负责查询并给予相关部门警告与相应惩处。
9.向仓库借东西时,借用方必须爱护所借物品。若有损坏或物品丢失,应上报秘书处并进行相应赔偿。若不报,经查实,追究其相应责任。
赔偿方式:
1)购买同种价值的同种物品。
2)根据损坏物的原价和损坏程度判定赔偿现金数额。
10. 挂账制度流程:各部成员联系秘书处相关财务秘书。将物品名称、数量一同报给秘书,并与之一同到相关商店进行购买;若购买物品时无秘书协同,经查实后由当事人负责其造成的经济差额。
11. 挂账金额过大时,秘书应及时与分团委老师沟通。若金额无法承受时,须由团体组织自己承担费用。
12.若任意团体或个人擅自挂账,则将进行相应惩处。
第十二章 中德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组织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青岛科技大学中德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青岛科技大学中德工程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院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形式,是拓宽学院和学生联系的重要渠道。
第二条为规范学代会的基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二、职权
第三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本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院治理;
(八)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组织
第四条学代会每一到两年召开一次,由学生委员会负责召集。三分之二及以上学代会代表出席学代会,学代会得以召开。
如遇特殊情况,经常任代表会议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必要时可召集临时学生代表大会。
第五条学生委员会应于学代会召开前至少一个月组织成立学代会筹备委会,确定大会具体日期、议程,具体负责学代会的筹备工作。学代会筹备委员会由当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和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组成。
第六条学代会设大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委员会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学代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大会主席团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是有关大会的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大会主席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第七条学代会设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接受和处理学代会提案,起草提案工作报告,提交学代会全体会议审议。
下列人员可以提出提案:
(一)两名或两名以上学生委员会委员联名;
(二)四名或四名以上学代会代表联名。
第八条学代会设章程修正委员会,负责接受和处理学生会章程修正建议,制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提交学代会全体会议审议。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提出学生会章程修正建议:
(一)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
(二)五分之一或五分之一以上学代会代表联名。
第九条大会通过决议实行举手表决制,重要人事任免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章程及其修正案(草案)的表决须以全体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
四、代表
第十条学代会代表以学院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原则上根据学院本专科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学代会代表总人数不超过三百人。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当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和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员,不经过选举自动成为学代会代表,不计入代表名额。
第十一条学代会代表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较强的责任感,品行端正,团结同学,积极上进,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有一定群众基础,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第十二条学代会代表享有如下权利:
(一)通过符合学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向学代会提出学生会章程修正建议,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五)向学代会提出有关学校建设发展、学生会发展、学生切身利益的提案;
第十三条学代会代表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接受学生的监督,服从会议决议,向本院学生介绍学代会有关情况;
(四)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十四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
(一)代表因毕业或其他原因丧失在校生身份的,代表资格自动终止;
(二)代表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由大会筹备工作组资格审查委员会撤销其代表资格;
(三)代表所在团支部、学院学生会组织认为其未尽代表义务的,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撤销其代表资格。
第十五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出现缺额需要增补的,由学院补选。
五、附则
第十六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归青岛科技大学中德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所有。
第十七条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构架图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中德工程学院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条件
1.具有青岛科技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2.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具有代表性,应当从学校和学院学生委员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分别按照学院学生人数的1%产生。
(二)主席团候选人产生程序
1.候选人预备人选如实填写《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并将推荐表和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表送至团委审核。
2.候选人预备人选须经所在学院团委同意,在院内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3.学院团委组织面试考核,决定形成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按照青岛科技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会议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中德工程学院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 下午 16:00 分在102教室召开青岛科技大学中德工程学院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本次学代会拟选代表9名。
主要议程:
(一)审议并通过第二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修改《青岛科技大学中德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三)选举产生青岛科技大学中德工程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和学生会主席团。
(四)选举产生青岛科技大学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宣传报道链接:
https://cdc.qust.edu.cn/info/1033/2673.htm
七、中德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代表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代表应是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 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广大青年学生的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广大青年学生的意愿,有一定群众基础,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2、常任代表组成人员名额:
根据有关规定和我院的实际情况,青岛科技大学中德工程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拟设常任代表 4 名,提名候选人 6 名,差额 2 名。青岛科技大学中德工程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由 3 人组成,提出主席团候选人 5 人,其中差额 2 人。
3、选举办法:
(一)青岛科技大学中德工程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按照名额分配组织学生酝酿提名,经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正式代表应覆盖学院各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二)青岛科技大学中德工程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按照名额分配和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 20%的比例要求,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中的非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中推荐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学院团委和校团委同意,提交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经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差额预选后,提交大会等额选举产生。
(三)青岛科技大学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第二届学生会按照民主考察程序,从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中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学院团委和校团委同意,提交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经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差额预选
八、中德工程学院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 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 2019] 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研究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述职评议会由以学生代表为主,院团委组成。
第三条述职评议对象为中德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述职评议内容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集中考评分为提交总结材料、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
第五条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
第二章日常考评
第六条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第七条政治态度方面: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10分)
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人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10分)
第八条道德品行方面:
(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10分)
(二)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10分)
第九条学习情况方面:
(一)学习勤奋,学业情况在学习综合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的基础上表现优良。(10分)
积极参加各项赛事特别是大学生高水平比赛,为学校赢得荣誉。(5分)
第十条工作成效方面:
(一)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人、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20分)
(二)在工作中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活动开展成效显著。(10分)
第十一条纪律作风方面: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认真执行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10分)
(二)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研究生会宗旨,加强自我教育管理,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5分)
第三章集中考评
第十二条集中考评通过查看总结材料及听取现场述职汇报方式完成。集中考评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总结材料。内容全面规范,材料支撑有力,能够综合展示个人任职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实践品行、学业表现情况、工作开展成效、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50分 )
(二)述职汇报。紧扣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紧抓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这条主线,汇报内容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清晰,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50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青岛科技大学中德工程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中德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