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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中德工程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9-05 发布人:教研办  点击:[]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参照《青岛科技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中德工程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原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国家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国家研究生招生多元选拔体系的关键环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着力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急需创新人才。

(二)“免试”是指符合推免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学校遴选推荐,可免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招生单位复试环节;“推荐”是指学校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综合评价和择优选拔,并向招生单位推荐的过程。

(三)学院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构建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选拔机制,构建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以综合测评成绩为核心,兼顾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思想品德的综合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注重学生一贯表现。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党委书记、各办公室负责人、教学督导员、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

领导小组:王芳、岳学海、曲绍瑜、王莉莉、王凌云、刘晓

工作小组:王莉莉、曲绍瑜、张晓石、王波、魏嫣然、路海、杜娟、孙静、李林

三、推荐指标分配

学院总推荐名额为8名,名额按照各专业人数比例分配如下: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4名,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4名。

四、遴选条件

(一)遴选范围

1.申请推免的学生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中德工程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出国后回国复学的学生)。

2.凡休学、在德延长学习交流时间或出国攻读学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二)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遴选条件与要求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2.依据《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学生前6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40%。

3.外语成绩较好。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62分(含)以上,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6分(含)以上。②德语德福考试12分(含)以上;③国家大学德语四级考试成绩在65分(含)以上,或国家大学德语六级考试成绩在60分(含)以上。

4.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和体育实践课(健康跑)达到本科教学要求,体检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5.参与遴选的学生应主动报备有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并声明回避关系。

五、遴选办法

1.学生前6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以百分制计算)是遴选排名的主要依据。

2.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后复学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有与学业相关的科研创新成果、参赛获奖等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其中:①科研创新成果一般应为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青岛科技大学工作业绩评价办法(理工类)》认定范围的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②参赛获奖一般应为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团队前2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权威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权威学科竞赛限纳入《2024年度青岛科技大学学科竞赛认定目录》竞赛)。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不纳入认定范围。

六、遴选程序

(一)学生报名

1.学院公示推免实施细则后,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报名。

2.放弃推荐资格的学生须本人自行书写《放弃推荐资格的声明》,声明中应说明放弃的原因,本人签名并按右手食指指印确认。

(二)报名材料

1.符合条件申请推荐的学生需于2025年9月6日16:00前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包括:《青岛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稿及纸质稿)、经辅导员及两名主要业务课主讲教师推荐的《青岛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任课教师(辅导员)推荐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PDF版及纸质版)、外语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科研创新成果证明材料、参赛获奖证明材料等。本人应提交的获奖证书、证明等材料务必详尽,且必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查验。

2.本人填写提交《推免生诚信承诺书》。

3.主动报备声明回避关系,提交《回避关系(学生)》。

(三)评审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学校下达指标和学生本人申请,评审候选人材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初步确定推荐名单。

(四)公示

1.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3日。公示期满,结合公示情况,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对公示有异议的,申请人本人实名于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复议申请,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学校审核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的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报批;通过省招考院审核的学生尽快在研招网上填写个人情况和志愿。

七、管理与监督

(一)学院推免工作接受学校监督与管理,推荐工作的实施细则及拟推荐名单等重要事项均由学院工作小组认真研究,集体决策。

(二)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对遴选程序、遴选标准或遴选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议,复议程序如下:

1.申请人本人实名提出书面复议申请,交至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对遴选结果有异议的于公示期内提交复议申请,复议申请中应包括:申请复议的结果、具体事实和涉事人员。对遴选程序和遴选标准有异议的复议申请,应于学院公布实施细则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内容应包括:申请复议的相关程序、标准,复议人认为合理的程序、标准及相关说明。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收到书面复议申请后立即展开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听取申请人所在专业的专业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等人意见,询问其他参评学生等,必要时需要录音或做文字记录。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进行完前期调查后,由小组成员召开专门会议,对复议情况作出处理意见。

4.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会议内容以会议纪要形式保存,并依据会议纪要将处理意见反馈给申请人。

(三)对在申请推荐过程中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除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外,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四)对在当年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参加申请推免,且未主动申请回避的工作人员,如发生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五)联系人:张晓石老师 联系电话:83155761

材料提交地点:411办公室

八、其他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德工程学院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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