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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中德校区教学大纲编制规定(修订)

发布时间:2021-11-29 发布人: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中德校区人才培养方案,规范课程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特针对校区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教学大纲的编制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对接专业认证新标准、新要求,适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求,体现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现代教育教学改革要求。

第三条 教学大纲是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以纲要的形式规定课程的目标、任务,知识、技能的范围、深度与体系结构,教学进度、考核评价和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等。

第四条 教学大纲需根据人才培养方案、青岛科技大学课程建设及考核相关要求编制,明确规定课程在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依据学科知识系统确定课程各部分的基本要求、重点和难点,并反映本学科的新成就和学科发展的方向。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五条 编制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立德树人。要符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成果导向。应根据本科培养方案的规定和人才培养目标,贯彻以学生为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突出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与提高。要严格考核评价,不断建立完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机制。

3.坚持能力提升。要注重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全面发展,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研究性学习。课程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突破习惯性认知模式,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4.坚持改革创新。教学内容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及时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前沿成果引入课程。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与互动性,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课程设计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六条 符合教学计划要求。教学大纲的制订应当遵循教学计划整体优化的原则,注重相邻课程的有机联系,互补互促,避免遗漏和重复。教学大纲的编制应当符合该专业科学体系的内在逻辑结构,教学内容选择和编排要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服从课程结构及教学安排整体需求,贯彻“少而精”的原则,按照学科知识的逻辑结构编排教学内容,做到重点突出、难点分散、深入浅出、循序渐进,使学生掌握比较系统的知识结构,又要从教学计划的全局出发,明确课程内容的分工,处理好先修课与后续课的衔接与配合,重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

第七条 体现科学性与思想性结合。教学大纲的编制应当从学科内部处理好科学性与思想性的关系。教学大纲所设置的教学内容都应是科学已经检验过的,符合客观规律的知识,同时,也要反映科学发展的最新成就。在选择教学内容及组织教学过程时,必须考虑学生的学习心理,遵循教学原则,考虑教学法的要求,教学内容要同时体现出课程思政的要求和育人意义。

第八条 教学内容和难度要符合学生接受能力。教学内容的更新和补充,都应当从课程教学目标和本、专科学生的接受能力出发,要针对合作办学学生和专科学生单独编制教学大纲,切忌照搬普通本科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课程难度都要与普通本科层次有所区别。编制教学大纲和选择教学内容,应当贯彻少而精、量力性原则,分量要适当合理,切忌太易或太难,既要从学生现有的水平出发,又要起到促进学生知识和能力发展的作用。

第九条 强调成果导向,突出学生中心和能力培养。教学大纲编制要符合学生培养层次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符合各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教学方式避免单一讲授式,教学设计要充分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性教学,鼓励教师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式教学,建立翻转课堂。

第十条 课程教学考核要全面、科学、合理,要突出过程性考核,加强学生学习过程引导,强化师生互动和学生参与课堂,激发学生求知欲和主动学习意识,课程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标准需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目标科学设置。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占比一般不低于40%,平时成绩考核内容要丰富,需包括考勤、课堂表现、作业、测验等方式,评分依据需明确合理,平时成绩中考勤部分的权重不能超过10%鼓励教师进行期末考试方式改革。

第十一条 课程教学大纲需根据教学目标调整、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效果反馈及时调整,凡课程内容有较大变动、学时学分有调整的,必须重新修订教学大纲,报所在教研室审核,报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 教学大纲应力求文字严谨、简明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第十三条 课程名称等基本信息要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全相符。课程教学大纲要根据课程性质参照模板(具体见附件)认真编写,其中理论课(包括含实践学时的理论课)按照理论课教学大纲模板编写,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和实践教学环节按照实践课教学大纲模板编写。

第四章 其他要求

第十四条 中德校区每节课课时为45分钟,教学大纲中教学内容编排和学时分配要充分结合课时特点

第十五条 课程教学大纲由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编写,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汇总。校区倡导集体备课,同一学时、同一教学对象的同一门课,由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集体编写教学大纲。经审核的课程教学大纲需在学院网站公布,便于师生查看、使用。

第十六条 新进教师需于正式入职后第一周前将课程教学大纲提交校区审核。外聘、返聘教师教学大纲由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沟通、审核,要保障此类教师存档在试卷盒中的教学大纲格式和质量符合校区标准。

第五章 执行与管理

第十七条 任课教师应当按照教学大纲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选择教材和参考资源(教学参考书等),开展教学活动。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教学活动的依据,为保证课程教学的严肃性、稳定性,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在正式修订前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八条 课程教学大纲属于学校教学基本文件,由各教研室负责保管,并在每学期的试卷盒中存档,期末考试试题命题要符合教学大纲,并保证存档的教学大纲的考核方式与课程实际考核方式一致。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德校区招聘、外聘、返聘教师。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中德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德校区理论课程教学大纲格式及编写说明

2.中德校区实验实践教学大纲格式及编写说明


青岛科技大学中德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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